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的基本政策是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政策包括: 1、降低两类人员自付比例:降低转外就医人员的自负比例,由之前的个人先自负20%降低到个人先自负10%。降低为异地安置别按人员,没有办理异地安置、抢救的参保人员的自负比例,由原来的50%降低到30%。 2、取消三项规定: (1)在2018年10月底之前,取消异地就医的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或盖章。 (2)取消为异地安置别按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只报销一次的规定。 (3)取消异地就医垫付个人医疗费用的规定。
社保一次性缴费,即是补缴。 社保一次性缴费政策如下: 一、对象: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二、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1、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2、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三、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拆迁补偿政策具体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或者二者结合补偿。
低保家庭可以享受在医疗、养老、住房、子女就学等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囊括了衣食住行各方面,具体情况各地规定略有差异,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合肥房贷政策: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关于限购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相关政策,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1、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 这主要包括五个条件, 第一、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第二、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第三、交换、赠与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第四、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第五、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2、房改房是国家给职工按照成本价或者是福利价出售的,如果要交易上市的话就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二次交易时需由卖方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2%,补交后房屋性质改变成商品房,房产证从新申领,时间按产权证发放之日起算。如果房屋是全产权的并且还有房产证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自行进行交易。
1、税收减免政策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4、享受培训补贴5、免费创业服务
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实际销售价格为转让收入。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销售价格-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
1、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提出,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2、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对于创业者而言,创业初期多是开办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3、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要想创业成功,仅有创业意愿还不够,关键还要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对创业者提供职业培训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通知明确要求,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