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的划分方式: 1、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有案底,免于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并不是指所犯之罪归于消灭;而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即法院判决后,会将判决书副本送达办案单位,由办案单位录入公安机关的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档案中。
故意伤害罪是有结果加重犯的。根据《刑法》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是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客体上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故意伤害对方不谅解一般会被判刑。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但如果故意伤害对方致其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判处刑罚。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