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追认期限是三十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先追认再履行。 对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先被追认或者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这几类:第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第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第三,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这三种人签订的合同,是常见的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首先应是已成立的合同。其次是其效力状况不确定,不确定的原因是在于该合同不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处于悬而未决状态,即可能转变为有效合同,也可能转变为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在法定代理人收到通知后的三十日内可以追认。法定代理人在此期间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效力待定合同不经追认不产生法律效力。 经当事人依法确认后,该合同有效;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追认,对方未做表示的,应视为拒绝追认。
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不追认合同的,相对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追人是没有效的,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还没有发生效力的情形,只有在被追认后才会生效。效力待定合同一般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限是: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