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未遂算共同犯罪。 教唆犯是指没有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其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使本来已有犯罪意图的人坚定了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但是,不是所有的教唆都是成功的,有的人虽然实施了教唆行为,但是被教唆人却并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教唆未遂成立共同犯罪。只不过是从轻或从重处罚的区别。
教唆未遂可以定罪,但如果对方没有达到犯罪的情形的话,那么一般不会构成犯罪。教唆,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行为。
教唆未遂的,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者没有实施教唆内容的犯罪。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未遂的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若被教唆的人未实施被教唆的罪或犯罪未遂,教唆犯虽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宽处理。
结论:教唆未遂需负刑事责任,但根据具体情形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教唆未遂的构成要件 行为要件 教唆行为需具备明确诱导他人犯罪的具体指向性,例如通过劝说、利诱、威胁等方式,使原本无犯意或犯意不坚定者产生犯罪意图。 主观要件 教唆者须具有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实施犯罪,并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过失或无意引发他人犯罪(如日常言论被曲解利用)不构成教唆。 二、教唆未遂的刑事责任规则 (一)基本处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十九条: 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若被教唆人实施犯罪,教唆犯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量刑; 未遂情形处理:若被教唆人未实施犯罪(如拒绝教唆、中止犯罪或未能着手实施),对教唆犯可 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特殊情形加重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无论是否既遂,均应当 从重处罚。原因在于未成年人认知能力有限,教唆行为对社会危害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