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罪并罚后,执行刑期的规定是: 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等。
追诉是指针对一个罪名的追诉。根据罪行时间的长短追诉时效有5年、10年、15年、20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延长的。所以,如果是数罪并罚的,每个罪名都需要单独计算追诉时效期限,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开始时开始计算的。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执行数罪并罚时,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而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多次受贿不适用数罪并罚,受贿罪是数额犯罪,多次受贿,将每次的数额累计相加,合并计算数额,从而依此标准进行量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如果贩毒并且容留他人吸毒这两种犯罪可能会数罪并罚,在处罚的时候会根据具体的毒品量来处罚,贩卖毒品越多那么处罚会越严重。
从一重罪是被告人只实施了一个违法行为,但触犯多个罪名,而按照法律规定,一个行为不能重复定罪,因此,只能对其择一重罪处罚。 而数罪并罚是指一被告人同时实施了数个违犯刑法行为,依法应当被判处多个罪名,罪名之间不相包含,只能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刑期,一般都是在总和刑期以下,除非是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刑期。
走私、贩卖毒品罪属选项择性罪名,走私毒品后又贩卖的,仍以一罪定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凡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如运输、贩卖毒品,由定为运输、贩卖毒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运输、贩卖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无论是否获利,均以贩卖毒品罪的共犯论处。走私毒品,又走私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按走私毒品和构成的其他走私罪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刑法数罪并罚的吸收原则如下: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死刑。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无期徒刑。
1、针对于同时放放火罪和盗窃罪的量刑一般是根据两者的量刑总和来进行确定。 2、该项行为是属于数罪并罚针,针对于数罪并罚的罪行,要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犯罪事实来进行最终确定。情节严重的,很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 偷东西一定会判盗窃罪吗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