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驾驶证扣分新规2018年1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10小孩坐副驾,六分三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