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吸收合并,即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即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新设立的公司继承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合并的程序如下: 1、合并各方公司董事会拟定合并协议。 2、合并各方股东会对合并协议内容做出决议。 3、报有关部门批准。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定各方在合并后公司中出资比例。
有下列三种方式: 1.减少股份,即每股金额不减只是减少股份总额。 2.减少股份金额,即不改变股份总数而减少每股的金额。 3.既减少股份数额又减少股份金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7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二、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我国劳务输出方式: 一、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带动的劳务输出。 二、境内企业法人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务合同派出劳务人员。 三、在境外投资、兴办企业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培训人员。 四、通过成套设备和技术出口需本国劳务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而产生的劳务输出。 五、民间劳务输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及禁止事项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使合同撤销权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或裁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4、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
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 对于经过公开征集,只有一个受让方的,也可以采用协议转让的形式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 《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