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身份可依次通过以下方式认定: (1)查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由团的组织在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颁发。颁发团员证的一般程序为: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向新团员收缴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并交上级团委作为团员证使用;颁证团组织负责用钢笔认真填写团员证中关于团员自然情况的栏目,贴上团员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团员证专用钢印,统一编号,收取团员证工本费; (2)查阅人事档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应归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可以作为当事人曾经加入共青团组织的证据。 对于不能确定团籍、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青年,可以采取两名正式团员介绍、重新补发团员证或补填入团志愿书的办法,确认其团员身份。
侵害名誉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3、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4、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缴纳罚金的方式如下:1、自动缴纳,即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2、强制缴纳;3、随时缴纳,即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4、减免缴纳;5、一次性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失信人员是不可以坐飞机的。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父亲去世以后,如果留下遗嘱将自己的房子给儿子的,那么儿子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如果并没有留下遗嘱,就需要根据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父亲的房子,这时要想过户给儿子,就需要同时具有继承权的人放弃继承,也就是说需要由母亲、祖父母做出放弃继承的声明。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赔偿金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等,不同的赔偿金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以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例,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我国对戒毒人员实行什么管理。 我国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进行讨要: 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 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解散。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