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
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
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2、签商好合同协议;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5、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 6、索赔计算方法和款额要适当。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针对承包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作出具体约定; 3、最后由双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建筑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 2、工程设计变更;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5、因施工中断,或发包人工作失误导致工效降低;等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
有下列职责: 一、对作业人员所持据的作业票进行复核,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 二、掌握作业现场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设施的状态,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三、对施工所用的器具设备进行检查。 四、对作业过程的安全情况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五、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并逐级上报。 六、熟知现场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会使用消防器材,能
一、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 三、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安管理。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活动。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等等。 【法律依据】:《杭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
施工现场监护人职责: 1、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告知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 3、坚守岗位,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4、在焊割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 5、备好适用的安全带、安全绳、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安全准备; 6、发现施工人员违反《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