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占住商户有赔偿: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 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施工被施工车辆撞伤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施工现场不属于道路,对于事故车辆撞伤的,不应当以交通事故处理,应当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以请求工伤赔偿。
施工合同不备案后果:备案不是强制性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然可以是有效的合同。是否备案对工程款的结算有很大影响。 对于经过招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投标人中标以来已经成立。法律没有规定需要登记备案才能生效。 这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建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说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批后才能生效,而是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承包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须完成以下事项: 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相关附件; 2.提交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并获得审批通过; 3.获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向规划部门缴纳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费用; 5.根据预先制定的监督计划,在指定监管机构办理相关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核准的设计图纸以及各设计阶段的文件资料; 7.取得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记录并保存所有参与图纸会审工作人员的会议纪要; 9.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技术准备 1.1审查设计图纸,熟悉有关资料。 检查图纸是否齐全,图纸本身有无错误和矛盾,设计内容与施工条件能否一致,各工种之间搭接配合有否问题等。 同时应熟悉有关设计数据,结构特点及土层、地质、水文、工期要求等资料。 1.2搜集资料,摸清情况。 搜集当地的自然条件资料和技术经验资料; 深入实地摸清施工现场情况。 1.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固预算。 2、施工现场准备 2.1建立测量控制网点。 按照总平面图要求布置测量点.设置永久件的经纬坐标桩及水平桩、组成测量控制网。 2.2搞好“三通―平”(路通、电通、水通、平整场地)。 修通场区主要运输干道.接通上地用电线路.布置生产生活供水管网和现场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窖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个人签的施工承包合同无效。 一、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 二、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 1、开工前检查。目的是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连续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能掩盖。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5、成品保护检查。 6、现场巡视检查。
个人签的施工承包合同无效。 一、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 二、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行为。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