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无证运输的认定
根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无准运证运输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一是证货不符,货超过或者少于准运证规定的数量、品种。
二是准运证无效,包括使用过期、涂改、复印、伪造、变造或者重复使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未运至准运证规定的到货地进行销售的;准运证核定的调入、调出单位和运达地点与实际不符的;超越权限签发的准运证;准运证未随货同行的;利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没有随货同行的。
三是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