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一年内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辞职一年后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而劳动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补缴,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但由于超过诉讼时效,用人单位有抗辩权。 那么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 一、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综上所述,当我们遇到公司欠缴社保的情况下,可以在离职后一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您学会了吗?
员工离职一年以后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离职后一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时效,劳动仲裁委就不会再受理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离职,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那么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话,应该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证据材料;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离职一年之后就不能申请劳动仲裁了,但是不能劳动仲裁了并不代表没有其他的维权方式,我们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您了解了吗?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不管过了几年都是可以被法院受理的。 虽然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事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跟起诉没有任何的关系,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收到起诉后,发现确实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七日内作立案处理。诉讼时效只会影响胜诉权,也就是说,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会驳回其诉讼请求,当事人直接丧失胜诉权,如果被告未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会判决被告尽快交纳物业费。 那么物业不尽责,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答案是不可以,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安保、公共绿化养护、公用设施维护等方面,单方面的服务不到位不构成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综上所知,欠物业费,物业有权起诉欠缴的业主,法院不会因诉讼时效问题二不受理。在遇到物业公司不负责任这类问题时,可以选择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但不能以物业不负责任为由拒缴物业费,您了解了吗?
劳动仲裁多久之内有效,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劳动者还在职,产生劳动纠纷的话,那么不受劳动仲裁时效的限制,也就说,不管什么时候申请都是有效的; 2、如果劳动者已经离职的话,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离职后超过一年不申请劳动仲裁话,那么之后申请劳动仲裁就不会受理了。 那么劳动仲裁什么时候能有结果呢? 一般来说受理之后四十五天之内就会出结果了。 按照规定,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但是仅限于离职。所以,当产生劳动纠纷时,一定要注意劳动仲裁时效问题,以免因超过时效而是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您了解了吗?
关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转让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计算标准如下:1、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2、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若当事人约定合同分期履行的,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关于国家赔偿申请时间的规定是: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如果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则不算。
关于行政复议的时效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有其它的规定。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合同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规定特别诉讼时效的,依照其规定。
关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