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之后就可到相关劳动部门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一、每月所发的工资转账记录、有公司盖章的工资条; 二、在单位上下班时的考勤打卡记录; 三、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可以通过订立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相关内容。 仍然无法认定主要内容,如履行地点等内容,可以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等其它内容不明确时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