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合同的认定是: 1、获利方主观上存有恶意; 2、受损方不具备处分自觉和真实自愿; 3、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根据《合同法》第54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
显失公平合同可以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明显是不符合权利义务的,那这个时候就可以在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能够撤销合同的情况,还包括因为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是客观要件。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由此可见,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