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都已死亡,兄姐有义务照顾。 依据我国《民法典》,如果哥哥、姐姐有负担能力,那么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妹妹,是有扶养的义务的。同时,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以此推断,妹妹虽已成年但存在智力残疾,无法独自生活,如果姐姐或哥哥有负担能力,是有义务照顾智力残疾的妹妹的。但特殊情况也可以特殊对待,律师建议您准备好相关材料,一对一咨询律师,以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