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补偿款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如下规定: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5.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
信用卡民事诉讼时效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劳动纠纷中收集有关劳动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
有关人口房离婚分割的内容:如果是按份共有的情况,按照房产证上的份额来分配。如果是共同共有,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离婚的,可以对房子的分割进行协商和约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关非婚生子女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合同中有关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和资格有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有关法律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跟起诉次数无关。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我国有关桂林市征地补偿标准: 1、七星区(和平、光辉、湖塘)雁山区(龙门、卫家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0998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999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9999元/亩到39996元/亩之间。 2、叠彩区(大河、白竹干、大村、蒙正)象山区(同心、平山)秀峰区(东莲、唐家、官桥、桥头、甲山、矮山、新立)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99002元/亩;集体
遗产继承顺序和比例如下: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
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的第十条规定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