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起,为制裁朝鲜私自进行武器试验,我国商务部、海关总署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自2017年9月5日零时起,不再办理进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货物)。 因此,2021年进口朝鲜煤炭可能会涉及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