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未向政府审批不可以,裁员方案需要向人社局的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而且裁减人数为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修改裁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