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再婚前需要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修改为“离异”,以此证明事实婚姻状况。 结婚登记时需要出示户口本,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与事实相符,不相符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需要修改,再婚前需要将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修改为“离异”,以此证明事实婚姻状况。 结婚登记时需要出示户口本,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与事实相符,不相符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纠纷起诉书: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双方法定代理人信息;陈述诉讼请求;陈述事实及理由,落款信息。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职业,住所地等等。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职业,住所地等等。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的抚养权给原告。 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如果最终孩子生育下来,则男方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而女方将孩子打掉的话,男方在法律上面是没有责任的。 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所以双方当事人也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之间没有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等法律义务。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
关于男性未婚是否可以收养孩子的问题,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 无子女指的是没有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的是一些精神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如果男性符合上述条件又有收养一名男孩的意向,可以进行收养。
未婚生子男方不付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支付扶养费、教育费。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未婚先孕堕胎的,可以和男方协商补偿。一般来说需要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
未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时可以向法庭摆明情况,从经济能力、教育能力、之前与孩子的关系、良好生活习惯等方面表明自己适合抚养孩子。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是格外重要的: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