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有以下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是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法律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一条,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国家没有对未成年工的工伤赔偿做出特别规定,未成年工伤待遇与成年工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用人单位招未成年工是否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该员工已满十六周岁那么就是合法的,如果不满十六周岁则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工资的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是可以用的,未成年工是指十六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是法律对此有一些限制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未成年工自动离职是有工资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有:(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工下班回家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要经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
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 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