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该要怎么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老板存在违法行为,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仲裁。 1、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可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当事人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主合同没签定金是可以退的。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签合同不交社保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是要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维权,因为社保旗下的劳动监察部门,它的主要职责和范围就是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正常的给员工缴纳社保待遇,如果出现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代理的情形,劳动监察部门是有权利按照限定的期限让企业单位进行整改,并且补交员工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待遇,而且在补交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照正常的这个交费时间来进行缴纳,所以说补交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滞纳金的费用,那么这个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定有企业单位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