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会不会剥夺政治权利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如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纵火未遂的会被判刑,但是未遂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因为纵火的行为涉嫌构成放火罪,其量刑标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会,强奸罪属于重罪,强奸未遂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的。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 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
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介绍贿赂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3、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犯罪时,犯罪未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所以职务侵占未遂会不会判刑,依据实情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