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害人类,乃是蓄意地、非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 而此类行为在牺牲者的意志外因素干扰之下未能成功实施,则被定义为未遂犯罪。 根据不同情形,未遂犯罪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对象不能犯;例如,A原本计划杀害B,但当深更半夜看到B躺在床上时,误以为是B并果断出击,然而此时才发现是枕头。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为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尽管其对定罪结果可能产生微小影响,却无法改变案件性质和刑罚等级。 (2)手段不能犯;包括用于杀害目标的工具或方法无法产生致命效果。 例如,A用木棒连续殴打B的重要部位,试图使B死亡,然而无论如何尝试却不足以致命,该情况同样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对于定罪结果无实质性影响,仅会影响到判处的刑期。 此外,使用的方法不能犯的例子包括: A迷信地认为通过扎小人可以伤害B,于是每天听着针扎小人的诅咒声并以此给B施加压力。 这种情况并不构成犯罪,因为其缺乏实际的物理侵害行为。 (3)客观不能犯;即指客观条件使得实施者无法造成实质性的威胁或伤害。 例如,A意图杀害B,但遗憾的是B穿着防护装备,A使劲浑身解数都无法导致B的死亡。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尽管对于定罪结果同样没有实质性影响,但可能会影响到判决的监禁时间。 (4)主观认知错误;例如,A驾驶车辆撞击B,碾过B的身体后确认已当场死亡,因此逃离现场。 然而,C恰巧经过此地发现B尚存气息,将其送往医院得到救治,使得B得以幸存。 此种情况同样定义为故意杀人未遂,尽管对于定罪没有大的影响,但可能延长其生存机会及减少相应的处罚。
杀人未遂案件的谅解书是管用的,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实施终了的未遂犯,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杀人未遂构成犯罪。故意杀人未遂是指行为人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由于行为已经具有法益侵害性,给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所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杀人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实行犯罪,就是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因此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为依据。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只是抽象的、原则的,因而在确定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还必须结合各个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考虑。例如,持刀杀人、当行为人未看到被
故意杀人未遂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杀人未遂在刑法上一般归为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2、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如何判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杀人未遂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法律依据与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严重侵犯他人生命权的犯罪行为,即便未造成死亡结果(即未遂),仍构成犯罪。《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对此类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承担刑事责任的核心原因 主观恶性 杀人未遂的行为人具有明确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即使未得逞,其主观恶性与既遂犯无异。 客观行为 行为人已实施了具体杀人行为(如持刀行凶、投毒等),仅因外界因素(如被害人反抗、他人救助)未能达成死亡结果。 社会危害性 杀人行为对被害人生命安全造成现实威胁,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法律必须对此类行为予以严惩
故意杀人未遂罪,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