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主要享有以下法定权利: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
家庭暴力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家庭暴力不仅直接侵害了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伤害了受害者的精神健康,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该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也不会支持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 同样,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起诉离婚,单纯要求对方赔偿,法院也不会受
《合同法》规定:赠与他人的财产必须是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周所周知。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因此夫妻一方将不属于自己个人的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合同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将赠与物要回。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和义务权利如下: 1、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3、企业法人有违法行为时,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
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
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利: 1、依法进入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2、了解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3、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对用人单位不能立即提供的,可以下达劳动保障巡察询问通知书; 4、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的义务: 1、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
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房屋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房地产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房地产,未得到其他有人书面同意的;权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名誉权不属于身份权,它属于人身权的范畴。但是,人身权包括身份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都不属于身份权,监护权属于身份权。 【法律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