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一百零三
公司法定权利就是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
作为一种担保行为,质押背书行为应遵守《担保法》权利质押的相关规定,而作为一种票据行为,质押背书行为也应符合《票据法》票据行为的相关规定。作为一种权利担保行为,质
在公司合并时债权人享有申报债权的权利,并就该债权与合并的公司达成债务履行协议。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股东的权利包括:(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出席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丁规定,股东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自己信任的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