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1、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其支付赡养费的权利。 3、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债权人把债权让与他人的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权让与即生效,债务人按照债权人的意思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不得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为由提起抗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 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灭失。
剥夺政治权利,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
业主在签订购房后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条,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如下: 1、标的物须有瑕疵; 2、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 3、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商标注册后享有的权利如下: 1、使用权; 2、许可使用权; 3、独占权; 4、禁止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的执行如下: 《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