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两方: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和被害人 (自诉人),他们是刑事诉讼的主要参与者,依法拥有广泛的诉讼权利。 在共同权利方面,有以下几项: 1、语言文字使用权: 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控告权: 对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侵害行为提出控告; 3、申请回避权: 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或者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依法申请回避; 4、参加庭审权: 依法参加庭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向证人发问并质证、辨认物证和其他证据等过程; 5、申诉权: 对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
农民有权利拒绝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存在征询意见的程序,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以此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对于合法的征地行为,农民没有同意但已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的,可以进行征收。
公民权利首先表现为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公民的平等权有以下含义: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纪检委的权利有: 监督权、问责权、执纪权。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被告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其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哪一方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原则上有权禁止他人进入其土地,但他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或进入其土地的,不动产权利人不能阻挠,而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受教育权和劳动权。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且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发包方可享有的权利: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这些权利是法定权利,即使在承包合同中未约定,也仍然依法享有这些权利; 同时,也不得在承包合同中限制这些权利,如果有限制这些权利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被征地农民享以下权利: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予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调查结果确认权: 预征土地现状调查须经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4)申请预征听证权: 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5)参与报批权: 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6)批复结果知情权: 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征收土地的农民;
辩护人有下列权利: 1.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7.拒绝辩护权。 8.申诉控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