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 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 的 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 卫 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公安机关的权限 (一)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 1、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处罚权 3、治安行政强制权 4、劳动教养审批权 (二)刑事司法方面的权力; 1、侦查权 2、刑事强制权 3、预审权 4、刑事惩罚执行和教育改造罪犯权 (三)使用武器、警械的权力 (四)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
民警是否有权限查案底要看是出于私人目的还是公务。案底涉及到公民的隐私权和公安机关的保密制度,如果不因公务活动、没有相关法律手续,任何人无权查阅他人的案底。普通人不可以随意去查,在确定其他人有犯罪记录的前提下,需要提供查询的用途。但是可以申请查,不是什么警察都可以,而是部分警察,如刑警可以申请查。
医疗事故诉讼中代理人的权限如下: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后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时超越了权限,如果该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合同有效。该合同对法定代表人所属的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但依法签订合同的有效。如果该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合同有效。该合同对法定代表人所属的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在二审中,对工程结算的审查一般仅局限于纠错。没有法律对二审中的工程结算做具体的规定。其实工程结算属于事实认定问题,一般应当在一审中完成事实的认定。相关当事人未在一审中完成举证义务,则在二审中除非有新证据,否则涉案结算证据不予采纳。
诉讼代理人只能在法律和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 如果没有被代理人的授权,诉讼代理人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诉讼活动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代理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权利: 1.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人民法院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为了使当事人更好地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人收集证据的权利。 代理人可以调查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并要求有关鉴定部门对一个事实进行鉴定等。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诉讼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工作应当支持。 2.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 1、一般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4)申请执行; (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2、特别授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 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全权委托的权限应当包括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1、国务院所设定的行政法规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但是应当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设定。 2、《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