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申请新办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二)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其中烟草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