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即“4+2”工作法,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4+2”工作法的实践和完善,基层民主深入人心,农村党建扎实推进,乡风文明日新月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一派勃勃生机。 该工作法由河南省南阳邓州市率先提出。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指的是将村级依法依规行使的党务、村务管理和服务等事项,以清单形式列示出来,公开事项名称、行使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接受村民监督,进行动态管理。 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坚持党管农村、村民自治、职权法定、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的原则。 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意义是通过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晰村级权力事项,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严格村级权力监管,防范村级权力腐败,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村级权力事项不明、办事不公、财务不清、作风不实、办事拖拉等问题,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村级治理现代化、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巩固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