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明确欠债多少会查封房子,债权人需要提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才会进行查封房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刑事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院对集体土地能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24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能裁定予以解决,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解决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
法院查封银行账户的期限为6个月,还可以延期3个月,也就是最长是9个月。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
刑事诉讼法查封冻结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
查封期间不可以补办他项权证。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
法院处置财产按照被查封的顺序分配。如果企业是被执行人,又不申请破产的,法院可以组织清算。法院开展强制执行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冻结、查封及扣押财产等方式。强制执行也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三人抵押担保法院可以直接查封其抵押物,但是在查封第三人的抵押物时必须注意执行的对象、方式,依法处理抵押物价款不足等情形。 对抵押物只能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折价等执行措施,而不能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扣留、提取等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措施。 抵押物被执行后,其价款不足清偿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对不足部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应当由债务人履行;其价款超出担保债务的,超过部分应当归还抵押
刑诉法查封时间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
财产保全期限的法律规定: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