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赔偿标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
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
《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1.1换填地基换填地基用料规定: 1)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和含泥量均不得大于5%; 2)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3)石灰等级不得小于Ⅲ级。 检验数量;砂和碎石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 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石灰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
葡萄大棚会考虑其原用途和被征收前三年产值等相关因素来制定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90年代偷税漏税比例标准是0.5‰。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宁波高温费标准: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
非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
构成交通事故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是: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2、头面部损伤达到一定条件;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严重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完全丧失; 4、颈部损伤致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5、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轻度障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
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法律依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