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 重婚,在婚姻法的层面上来说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属于民事类的案件,并且也是属于自诉范围之内的,但是因为重婚的行为属于犯罪,所以同时也属于公诉类案件。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法律依据: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审限,是指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民事案件一审一般程序在六个月内审结,经批准可延长6个月;二审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申诉案件只要符合省高院受理的条件,省高院是会受理的。 省高院的主要任务是对本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审理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 省高院也管辖少量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即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行政赔偿案件是可以适用调解的,只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都可以调解。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
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考虑到他们具有一定的控制力和辨别力,但其思想观念尚未完全成熟的特点,对此类未成年人,应当采取从轻或减轻的办法。
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