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检察院可从以下几方面审查公诉案件。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如果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其特点和规律分配举证责任,这不仅更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也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并符合民事案件优势证据规则。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第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 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 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
新刑诉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公诉转自诉案件有:一、自诉人是本案的被害人或者是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二、案件是自诉案件范围,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三、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等等。
立案监督案件的范围有不报不立的案件,“不报不立”就是刑事立案主体已经发现并掌握了犯罪事实,本该立案,但由于缺乏控告、举报等材料而不立案。 不破不立的案件,“不破不立”是指刑事立案主体对案情复杂,一时难以侦破的案件,不立案就开展侦查,待破了案再补立案手续。 这种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应立而不立的案件,“应立而不立”是指刑事立案主体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故意不予以立案或者以罚代刑
刑事自诉案件中自己申请做的司法鉴定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会采纳,法律制度上没有强行规定司法鉴定必须是由律师或者法院委托进行的才可作为证据被采纳。 但是,由于不是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很有可能被告人会对此份司法鉴定的公信力提出相关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