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 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 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可以委托律师审核现有的证据并在律师的帮助相应补充证据; 2、你可以在立案后直接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据; 3、涉及刑事案件的,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你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电话及证据;如果公安机关不予以立案的,你还可以请求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责。
由检察院对案子进行审查移交。 案子移交检察院,表示已经进入了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审查以后,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会判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决定不起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案件是否可以撤销,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程序的进展。
逮捕后,案件经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将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管辖层级取决于案件性质和可能判处的刑罚。认罪认罚案件需遵循特别程序要求,确保程序合法性。
一般情形下,刑事案件会由检察院公诉。 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案子,可以先侦查;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证据不足也影响到量刑,与立不立案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刑事案件撤销需经侦查机关审查、检察机关复核,必要时需上级审批,并保障被害人权益。 原告在判决前向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撤诉申请,法院审查是否损害他人权益或违反法律后裁定结果。
可以的,六个月内报案。 不过伤情可能错过最佳的时机而导致无法鉴定。 但是一般这种情况,警察都会选择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