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横穿铁路受伤的,除非是公民故意卧轨、碰撞等方式造成的,否则铁路公司不能免责。 一般情况下,如果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导致受害人穿越铁路线受伤的,铁路公司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尽到注意义务的,应当在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间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