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追讨欠款属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欠款诉讼属于财产性纠纷,未涉及人身权,不能主张精神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
欠款起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 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诉讼请求:请求被告返还欠款,承担诉讼费用; (3)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欠条、见证人等; (5)当事人签名盖
双方可以达成还款协议,确定还款日期,可以撤诉,但是建议原告不要撤诉,可以要求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这样,万一被告反悔,不履行协议的,原告可以凭生效的法院调解书,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
公司欠款不还,债权人可以采用协商签订还款协议的方法追回欠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和民事诉讼。诉讼判决生效以后可以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
购销合同欠款纠纷的证据如下: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 规避风险: 1、包装条款引起足够的重视。 2、交付方式(送货条款)。 3、付款时间。 4、质量异议。 5、支票审查。 6、发票提前。 7、还款协议。 8、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