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合伙人有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大股东死亡后如果其他股东协商一致要解散公司的,是可以解散公司的,如果不同意解散公司的,可以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大股东的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死亡后的处理方式是属于法定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合伙人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