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的毒品犯罪从重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予以处罚。而有上述情形的,则应从重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满200克; 2、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40克至200克; 2、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200克至1000克; 2、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
在毒品犯罪案件诉讼中作证的证人,人身安全往往面临危险,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来保护证人的安全: 1、不向外界公开证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方式来出庭作证; 3、对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人员进行筛查,防止特定人员与其接触; 4、对证人的人身和住宅做专门保护。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持有毒品犯罪量刑标准是: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一般可以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具体的处罚规定为: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毒品犯罪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 即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单位能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 过失不构
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