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毒品犯罪的处罚是有没收财产的。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次将毒品犯罪规定为国际犯罪的公约是《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该公约不仅是国际社会也是联合国制定的第一个惩治跨国洗钱犯罪的国际性法律规范文件。
第一次将毒品犯罪规定为国际犯罪的公约是《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该公约不仅是国际社会也是联合国制定的第一个惩治跨国洗钱犯罪的国际性法律规范文件。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贩卖毒品性质严重,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实际情况,主要看贩卖的数量,贩卖数量越小,量刑越少,更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判刑: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判刑: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应从重处罚。
毒品犯罪的罪名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留容他人吸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