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回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报警回执它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的问题,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
110报警立案流程包括: 1、报案;2、警察受案登记;3、报案属实,则立案,不属实,公安机关应开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任何公民,对于怀疑他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要有基本的事实依据,而不是故意捏造事实的,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或其它有关部门举报或报警的。再说,是不是确定属于传销,要由国家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后才可以确认,公民个人是根本无法也无权进行确认或认定的;而且,公民的举报,也是公安机关查破案件的一个重新途径,国家也鼓励公民主动对所知晓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所以,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传销的情况下,仍是可以报警的。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报警后去不去派出所要分情况而定。 一般报警后都要去派出所,因为报警后是要录口供做为记录的。也就是说,为了调查案情需要,必须予以配合。录口供要记录记录报案人的名字、报案时间、案件简要情况,指派出警情况等。如果不去配合做笔录,很难起到应有的报案效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不会说出举报人。因为法律对于保护举报人有明确的规定,如有违反将会受到严惩。举报他人违法乱纪会受到办案机关的优先处理和接待,并且办案机关会保护好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以保证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受害侵害。相关法律规定要切实做好对职务犯罪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细化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保护措施。
报警之后不一定要出警,只有属于警察受案范围的或者受理求助范围的才有义务出警。并且110在接到公民有人身危难的报警时有及时出警救助的义务。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要严格执法,礼貌待人,文明执勤。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且有辱骂他人的行为。否则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人民检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控告。根据具体情形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法律处罚。
受害人报案后,能否撤销案子,取决于案子的性质。如果是在行政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之间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且情节较轻的。双方协商解决后,可以申请撤销立案;如果是在刑事案件中,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本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胎儿以及八周岁以下的儿童,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被骚扰可以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