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推理证据是无效的。当事人的推理作为证据,这是不成立的。不论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法院一律不予采信。作为当事人出具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