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
收不到租金锁门不违法,但若合同未解除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若其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 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如果是缺乏法律知识,不清楚起诉状的内容与形式要求,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债务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债权人只能申请恢复执行’的做法实际上否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缺乏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预期利益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表示。为此,《执行和解规定》明确赋予了申请执行人选择权,即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申请执行人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规定还明确,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执行和解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孟祥解释,这是由于执行和解协议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人民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无异于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同时,以物抵债裁定直接导致的物权变动容易损害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的法定义务有很多,不履行法定义务常常会侵害其他公民的权利,比如家庭生活中父母不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抚养义务,子女不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合同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中知悉的对方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经营互动中,经营者不履行诚实守信保证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这些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都会侵害相对方的权利。
办理暂住证一般需要10至30日。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其中住宿在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需要当事人到当地居委会开具证明,拿着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办理暂住证时要提供个人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供暂时居住地地址,这个时候就可以到你居住的派出所填申请表就可以。
小孩出生证明丢了,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2、提交原签发机构提供的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3、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据《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七条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临时身份证可以补办银行卡,需要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办理。临时身份证的3个月有效期内是可以补办银行卡的,银行不得拒绝为持临时身份证的居民办补办银行卡。根据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如果是加急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自派出所受理公民办证申请后,县级公安机关2个工作日内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完成签发工作并逐级上传至省厅,省公安厅制作居民身份证时间为3个工作日,省公安厅每5日向县级公安机关寄递居民身份证1次,县级公安机关2日内送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