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 1.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区分为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社员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区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根据权利人可以向其主张权利实现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4.以权利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5.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具备,可以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
民事和行政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或者当事人所约定的义务而承担的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社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适用法律规范不同: 民事责任适用《民法典》,行政责任适用《行政处罚法》。 3.承担形式不同 民事责任的承担形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 行政责任的承担形式有: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分别是: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的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的经济独立的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比如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比如8周岁以下的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分别是: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的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的经济独立的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比如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比如8周岁以下的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刑事纠纷是指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由于利益、情感等方面的原因并通过犯罪这一特殊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的不协调的关系。 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依据的法律不同,处理民事纠纷依据民事法律,如民法典等,处理刑事纠纷依据的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 二、民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平等的主体,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公诉案件中,是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诉权,在自诉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民事责任就是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是民事主体对于自己因违反合同,不履行其他民事义务,或者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人身权利所造成法律后果,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除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等一般法律责任的共同特征。 主要有:1、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 2、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 3、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 4、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民事诉讼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 特点:(1)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纠纷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
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主体的资格由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公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主体,在一定情况下,需要国家直接参加民事活动时,国家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如发行公债、享有财产所有权、接受赠与、对外以政府名义签订贸易协定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义务主体。通常,民事主体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 (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诚信原则,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四)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一律平等。 (五)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六)绿色原则,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比如:抛弃、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