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实际履行合同的效力要分情况来看: 1.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附条件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3.附期限的合同: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民法典侵权责任可以合同约定。 只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4、双方基于平等公正原则签订合同。
民法典上有性骚扰规定。性骚扰的标准是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还有: (一)具有《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有一方违约的情况,另一方是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违约方也应该承担相对的违约代价。
1、婚内分割共同财产可以,但要符合条件。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进行债权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而对于无效合同当中的债权,很明显是不符合该规定的。因此,无效合同当中的合同债权是不能够进行转让的。债权转让必须符合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违约责任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因此即使不约定也有适用的空间。 首先,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 其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再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即使不约定违约责任,也是有违约责任的适用空间的。
《民法典》规定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债务已经履行的合同终止;债务相互抵销的合同终止;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合同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合同终止;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终止;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