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监护人“失联” 民政部门兜底负责;增加紧急情况下使用公用维修资金特别程序;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 (2)设置离婚冷静期 (3)在人格权编规定,性骚扰要承担赔偿责任 (4)网店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在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上的侵权责任也作出规定。 (5)见义勇为免责 (6)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7)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8)保护个人信息 (9)增加打印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10)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民法典中增加了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适用于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情形。双方打算协议离婚的,应当首先准备好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的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如果有任何一方反悔的,那么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如果双方有任何需要重新协商的事项,也可以撤回申请之后重新协商协商,处理好之后再重新申请离婚。期限届满30日后,双方就应该到婚姻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
民法典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是他人受到人身损害,则侵权人应该向受害者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对于医疗费的赔偿,以就诊医疗机构开具的费用单据为标准计算,其次对于误工费的赔偿,以受害者在公司的稳定收入为标准进行赔偿。
民法典是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律汇总,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降低了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一改造、重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业主表决同意的门槛。 大多数愿意加装电梯的居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持加装电梯,排除障碍,并按楼层比例分担费用。如果判决不自动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少数业主因所谓影响通风、采光、安全隐患、房价贬值等不同原因要求停止加装电梯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好调解工作,或者驳回其诉讼请求。
民法典物权编的七大亮点为: (1)居住权入编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的设立旨在实现“住有所居”,解决特定家庭成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2)放开对抵押物转让的限制 《民法典》规定抵押物可以转让,例如个人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可以出售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担银行债务并继续以商品房作为抵押。放开对转让物的限制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融资便利度。 (3)延长遗失物公告期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这就更加充分地保障了公民的财产安全。 (4)征用事由增加“疫情防控” 今年年初的新冠疫情给我国在应对处理上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本次《民法典》在征用组织或个人的动产、不动产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一项是吸取了本次疫情防控的经验,为下次疫情突发情况的应对打下法律基础。 (5)新增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或者劳务施加于他人的物,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新的物。 (6)土地经营权 物权编全面吸收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三权分置改革的成熟经验,创设了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或对土地经营权设立抵押权进行融资。 (7)降低小区业主表决门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对于离婚的内容新增了以下条款: (1)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离婚法律行为的书面依据。 (2)登记离婚的夫妻双方有30天冷静期。 (3)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起诉期间为分居满一年。 (4)离婚后自愿恢复婚姻关系应当进行结婚登记。 (5)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以及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原则。 (6)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 (7)离婚时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对对方享有补偿请求权。 (8)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理由增加兜底条款。
我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婆婆必须要给自己带孩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只有在孩子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我国《民法典》对赡养父母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1.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子女拒不支付,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子女给付。 2.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