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对欺诈的要件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比如表意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从而作出违反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等。在第三人欺诈的情形,如果相对人明知或应知欺诈情形的,受欺诈的一方,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相对人善意不知的话,则受欺诈的一方不享有撤销权。如果该意思表示为没有相对人的话,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个人破产民法总则的规定: 《民法总则》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
关于民法总则8周岁以上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关于民法总则167条的规定:《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总则》没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只有关于家庭财产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家庭必然包含夫妻,家庭财产必然包含夫妻财产。因
宣告失踪的情形: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法律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总则条文内容137的规定是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间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
民法总则平等原则有以下含义: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 2、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理解民法总则表示主义是民事法律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体现。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