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签订书面协议。 2.借贷要合法。 3.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
民间借款已付的高利息可以起诉要回。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
如果是有效的欠条就能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凭借条可以起诉民间借贷,但如债务人对款项是否实际交付提出异议的,按现有司法实践,人民法院通常会要求出借人本人或有关经手人员到庭,陈述款项现金交付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事实和经过,并接受对方当事人和法庭的询问。
民间借款利息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条有错别字或同音字,如果没有导致重大误解,或者对合同影响不大的,借条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协商后,进行更改。如果导致重大误解,则该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后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的途径:1、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这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2、债务人自动申报财产。3、法院依职权调查。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必须合作和配合。
给人担保贷款被起诉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提供的是哪种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民间借款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要明确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被告完整的身份信息和住址;最后,起诉时,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材料,民事起诉状要包括原、被告完整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民间借款借条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主体适格、内容合法、真实意思表示、借款实际交付等条件。若条件不满足或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借条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此外,即使借条有效,债权人仍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