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证据的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
民间高利贷合法,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24%。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中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 (二)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贷款。 (三)不规范的中介贷款。 (四)变相的企业内部集资。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私人做承兑汇票贴现是违法的,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
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两种观点,分别是: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62条第3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
民间借贷利息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的,只是丧失了胜诉权,但起诉权并未丧失,仍然可以提起诉讼。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的,法院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 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三年的一般时效制度,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两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诉讼应提供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