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纠纷是指因水资源配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水事纠纷,在未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